收藏重磅!新西兰官宣移民法大改!“20年永居也可被遣返!”严打犯罪与“假难民”,给移民官更多权力!
今日(3月18日)下午,《移民(加强风险管理)修正法案》已提交新西兰国会!
新西兰移民部长Erica Stanford表示,《移民(加强风险管理)修正法案》(Immigration (Enhanced Risk Management) Amendment Bill)包含一系列“务实且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旨在“强化新西兰的移民体系”,确保能够应对当下的各类挑战。

Stanford表示:“其中多项改革早在去年已作出政策决定,并对外公布,包括将可被遣返、责任追溯的居住期限由10年延长至20年,从而加强(新西兰)对严重犯罪人员的遣返能力。”
以前,拿到新西兰居民签(PR)超过10年后,很多情况下持有人就很难再因为“过去的犯罪”被遣返。现在如果法案通过,这个“保护期”被拉长到20年。
这意味着,如果一名新西兰永久居民在获得PR后的20年内犯下严重犯罪,那仍然可能被遣返!

示意图。Photo: The New Yorker
Stanford说:“移民对新西兰至关重要。我们致力于持续吸引所需的技术人才,同时也要更有效应对移民剥削、严重犯罪以及违反移民规定的行为。”
“新法案引入多项改革,确保我们具备适当且相称的工具来管理移民风险。”
“该法案致力于在风险管理与保障所有在新西兰人士权益之间取得平衡,确保移民体系公平、有效并具备可操作性。”

新西兰移民部长Erica Stanford
扩大“PR遣返”适用范围
“移民剥削”最高刑期提高至10年!
与此同时,新西兰政府还将提交一份国会文件,提出进一步改革建议,以加强庇护申请制度的完整性,确保公众对移民体系的信任。
该国会文件包括:
修改新西兰《难民公约》第1F(b)条的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在进入避难国前犯下严重罪行者,不得被认定为难民。修订后,将扩大至涵盖在新西兰境内、但在难民身份裁定前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员;
加强对“恶意申请庇护者”的管理;
加强对未按要求参加生物识别预约申请人的管理。
Stanford表示:“目前,如果一名申请难民身份的人在身份裁定前,已在新西兰被判严重犯罪,新西兰移民局在作出决定时无法将此因素纳入考虑。”
“目前共有14宗已知的难民申请个案涉及在新西兰被判严重罪行的人,包括谋杀、严重性犯罪、毒品犯罪及纵火等。此次改革将允许移民局在审理难民申请时,将其在新西兰境内的犯罪记录纳入考量。”
Stanford称,该修正案将确保,无论是在境外还是在新西兰境内、且在难民身份裁定前犯下罪行的人员,都会受到同等对待,从而传递出对此类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并维护公众对难民与保护体系的信心。

难民示意图,图文无关。Photo: The Guardian
此外,部分提案还针对恶意行为,例如个别人入境后刻意从事挑衅性政治活动(如通过社交媒体或媒体制造关注),以人为制造或扩大其申请难民身份的理由。
这些措施将确保新西兰移民局及移民与保护审裁处能够尽快处理恶意申请个案,同时确保“难民身份所附带的福利仅提供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改革同时强调,新西兰将继续履行其国际义务,不会将任何人遣返回其可能遭受严重伤害的国家。
Stanford表示:“新西兰民众希望我们为真正逃离冲突和伤害的人提供保护。但获得在新西兰生活的机会是一种特权,这也必须与对滥用该制度行为的后果相匹配。此次提案在两者之间取得了恰当平衡。”
该法案预计将在未来几周内进行一读,并进入完整的国会审议程序。

奥克兰机场示意图
扩大“PR遣返”适用范围
“移民剥削”最高刑期提高至10年!
《移民(加强风险管理)修正法案》共包含15项修订,主要包括:
扩大遣返责任适用范围,在更长居住期限内,覆盖轻重不同层级的违法行为,并强化(新西兰)对严重犯罪居民签证持有者的遣返能力;
明确在移民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可触发遣返责任,历史犯罪亦可成为依据,并明确在长期离境后遣返责任如何“重置”,以及签证因行政错误被非法签发的情况下也可能产生遣返责任;
允许移民剥削案件受害者参与遣返程序陈述意见;
将移民剥削相关罪行的最高刑期由7年提高至10年;
延长商业、创新与就业部(MBIE)对部分雇主违法行为发出罚款通知的时限;
新增雇主违规行为类别,包括提供不准确或不完整信息、未按要求提供用工文件等,并扩大“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罪名适用范围;
在合理怀疑某人非法滞留或违反签证条件时,赋予移民官更便捷获取身份信息的权力;
对临时签证持有者及访问签证持有者,取消基于人道理由向移民与保护审裁处上诉遣返决定的权利;
对不符合入境条件者(如携带违禁品),允许在边境直接拒绝入境;
调整庇护申请人居住与报到要求的裁量机制;
若申请人撤回庇护申请,在新西兰期间不得再申请其他类型签证;
允许居留类签证申请人在政策变更后受益;
在无法获取实体地址时,允许通过电子方式送达遣返通知;
扩大移民信息与其他机构共享的范围,同时加强隐私保护;
明确移民信息可用于数字身份认证。
此外,新西兰内阁还同意在国会文件中提交7项修正案,以保护“移民保护制度”,包括:
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生物识别程序,可在无需进一步信息情况下直接裁定其庇护申请;
对存在恶意行为、但确有保护需求者,可拒绝其难民申请,但仍需审理保护申请;
赋予审裁处审理任何阶段恶意行为的权限;
取消逾期上诉权;
若申请人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可驳回重复申请的上诉;
对在入境后至裁定前犯下严重非政治罪行者,排除其难民身份资格(但不影响保护身份);
建立机制,允许申请人主动撤回难民或保护申请。

示意图
NZ移民部长:“居民签是特权,
不是理所当然的权利!”
在今天的年度移民法律会议上,Stanford表示:“移民对新西兰及新西兰人的成功至关重要。简单来说,如果没有移民,新西兰就无法繁荣、发展,也无法实现对未来的期望。”
同时她坦言,自己上任时就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时净移民人数达到了每年13万,还有2021居民签给予的23万份居民签——这是不可持续的(as an unsustainable 130,000 per year)。”

Erica Stanford
她直言,这一波“移民过热”已经对新西兰带来了现实压力——从医疗、教育到基础设施,“整个系统都在承压”。
她还提到,一些学校甚至“被大量英语基础较弱、学习需求较高的学生压得不堪重负(Many schools were overwhelmed with students with no or little English and high levels of additional learning needs)”。
在这样的背景下,新西兰政府选择出手收紧政策。Stanford表示,这些调整的核心逻辑其实很简单:一方面继续吸引真正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采取“必要但艰难的措施”,修改移民政策,“吸引关键技术人才留下”。
她也强调,在新西兰获得居留身份是一种“特权”,而不是理所当然的“权利”(Residence in New Zealand is a privilege, it is not a right)。

甚至在谈到犯罪问题时,她的表态相当直接:“如果一名移民不想面临风险,就不要酒驾、性犯罪或家庭暴力,否则将可能面临遣返。”
她用一连串具体例子来说明移民的重要性——“南非来的护士、印度的技术员、菲律宾的奶农工人、意大利的工程师……”这些人,构成了新西兰日常运转的一部分。
但她也直言,如果有人“滥用这个(移民)体系”却不承担后果,“这会削弱公众对移民制度的信任”。

新西兰总理Christopher Luxon(左)与新西兰移民部长Erica Stanford(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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