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 >

澳洲政府颁布新规:这类保健品不能再吃!即将全澳下架!数百人中毒,发起集体诉讼…

收藏

澳洲政府颁布新规:这类保健品不能再吃!即将全澳下架!数百人中毒,发起集体诉讼…

悉尼印象 悉尼印象 昨天 15:51


近日,澳洲治疗用品管理局(TGA)发布新规:到2027年6月,部分维生素B6补剂将下架。


此前,大量澳洲民众在服用了含维生素B6的保健品后,产生了抽搐、偏头疼、神经性损伤等症状。


现已有数百名患者加入针对澳大利亚保健品巨头Blackmores的集体诉讼调查。


维生素B6是一种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天然存在于肉类和植物中,也常被添加到代谢类保健品中。


过去,它通常被认为只有在长时间、高剂量摄入时才可能引发毒性反应。


但TGA在今年6月的时候指出,目前尚无科学共识确定摄入B6的“安全阈值”是多少。


这也提醒我们:保健品不能乱吃,有些营养成分,人体其实并不缺少。


部分维生素B6补剂下架


据报道,为减少神经损伤风险,澳洲治疗用品管理局(TGA)进行政策调整:


到2027年6月,部分维生素B6补剂将下架。



具体变化包括,2027年6月起,


·B6含量超过50mg的产品将被放在药房柜台后面,购买时需要药剂师监督指导;


·B6含量超过200mg的产品将需要医生处方。


维生素B6是一种人体必需的营养素,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免疫功能和代谢过程都至关重要。


它存在于多种产品中,包括药品、复合维生素与矿物质补剂、能量饮料以及代餐和减重奶昔等。



然而,长期摄入B6可能导致周围神经发生损伤。


在此之前,由于维生素B6摄入过量导致中毒的案例增加,TGA展开了审查。


TGA授权代表做出的决定指出,有103人报告因维生素B6中毒而出现“严重、甚至永久性的”健康损伤,具体包括:


周围神经病变、神经损伤、肌肉无力等,这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



此外,TGA这次决定还质疑了业界声称“只有高剂量或长期服用B6才会导致神经损伤”的说法,表示已有证据显示:


即便摄入量低得多,也可能造成危害。


实际上,在澳洲人口中,B6缺乏并不算常见,仅多见于老年人、肥胖人群、酒精成瘾人士、以及患有肾脏、肝脏或自身免疫疾病的人。


换句话说,绝大多数人是不需要额外补充这种营养元素的。


TGA明确指出:“普通澳洲人的日常饮食已能满足所需维生素B6,除非确诊缺乏B6,否则额外补充效果甚微。”


澳保健品巨头遭集体诉讼


今年5月,墨尔本伤害索赔律师事务所Polaris Lawyers宣布:


它正代表所有因服用Blackmores含维生素B6的补剂而受伤害的消费者,启动集体诉讼调查。


该律所负责人Nick Mann表示,已有超过300人咨询加入诉讼,大多数案例都涉及服用了Blackmores含B6的产品,部分人也曾同时服用其他品牌的补剂。


很多人即使早已停用补剂,仍在遭受持续性的影响,部分症状甚至是永久性的。



此次集体诉讼的主原告为住在墨尔本东区Frankston的Dominic Noonan-O’Keeffe,他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他从2023年5月开始服用多种维生素,部分原因是他听从了如美国神经科学家Andrew Huberman等播客博主的建议。


但服用一段时间过后,他开始产生不适的感觉。起初,他以为是因为照顾新生儿过度疲惫造成的。


但到了11月,他开始出现严重的神经疼痛、偏头痛以及视力模糊的情况。


经过了多次CT检查、抽血和问诊,却迟迟找不到原因。


直到次年2月,他的亲戚(一位任放射科技师)提出是否可能是B6中毒,他才停用所有补剂,并进行验血。


最终,这位父亲确诊B6中毒。



他至今仍有颈部神经痛、手指麻木、认知功能下降等后遗症。


另一名受害者是悉尼南区的一位牙医Katrina Puchalski。


她自2024年6月改用Blackmores的镁补剂。3个月内,她出现身体抽搐、腿部不适、甚至幻听的症状。


虽然在她停用补剂后,严重症状在3个月后有所缓解,但她的手指麻木感仍未完全消除。


Puchalski说:“我是一名医疗从业者,真的无法相信对这类产品的监管居然如此宽松。”


此次TGA对B6含量50mg以上的补剂都强化了监管,但并不意味着新规能够带来绝对的安全。


悉尼大学副教授、补充医学专家Joanna Harnett表示,虽然大多数补剂不会超出门槛,但许多人同时服用多种补剂,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摄入超量的B6。


印象结语


人们服用保健品的初衷是为了保持身体健康,不曾想却适得其反。


任何必需的营养元素都是过犹不及,希望在新规之下,不会再出现这种不幸的事件。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澳洲印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 [email protected]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你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登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