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新州限制抗议法被判违宪!法院裁定侵犯自由,州长强硬回应:对裁决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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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在Bondi大屠杀事件后实施的限制抗议权力措施,侵犯了宪法所保障的自由。

这些备受争议的措施于去年12月在新州议会仓促通过,允许警方在发生恐怖袭击后,对悉尼关键区域发布声明,在最长三个月内禁止居民申请集会许可。
这意味着,一旦民众走上街头进行示威,若影响交通或行人通行,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

尽管州政府称这些法律对于维持秩序与社会安定是必要的,但巴勒斯坦行动组织和Blak Caucus将其告上法庭。
周四,新州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Andrew Bell裁定,这些法律对多项宪法自由构成了“不可接受的负担”。
该限制措施是在去年12月中旬Bondi Beach一场光明节庆祝活动遭两名枪手袭击后实施的,该事件造成15人死亡。
相关限制直到今年2月才被放松,大约在警方强力驱散市政厅一场反对以色列总统Isaac Herzog访澳的抗议活动后一周。
在那次镇压行动中,数十名参与者遭到辣椒喷雾攻击,另有多人被警方殴打并逮捕。
当时,该活动还被纳入“重大活动声明”管理范围,赋予当局自行决定清场的权力。
此次上诉法院的审理重点在于警方总长批准抗议活动的权力,而非在Herzog访澳期间适用的《重大活动法》条款(该法已于2月获得最高法院支持)。
新州州长Chris Minns表示,政府对这一裁决感到失望。

他说:“新州政府坚定支持当初引入这项立法的决定,该立法允许警方在恐袭声明发布后的14天内,在特定区域限制已获批准的集会活动。”
“这是在我国遭遇最严重恐怖袭击之后采取的措施,15名无辜者因此丧生。”
“我们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一举措是必要且重要的。”
在法院作出裁决前被问及该法律时,Minns仍表示支持。
他说:“我并不是说没有发生冲突,也不是说当时不困难,但我完全不后悔推动这项立法。”
“在引入此类法律变更时确实很复杂,因为它不可避免地会对宪法原则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
“但还有其他宪法原则,比如普通公民有权在不受恐吓、迫害或暴力影响的情况下正常生活。”
巴勒斯坦行动组织已宣布,将在本周日依据该裁决举行抗议活动。
编译:Kitty
原文链接: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5737787/bondi-laws-protest-chris-minns-nsw-massac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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