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澳洲 >

“中国人做饭味道像大便!” 澳华人房东遭租客怒骂! 合租从吵架升级到报警仲裁, 房东竟反被索赔

收藏

“中国人做饭味道像大便!” 澳华人房东遭租客怒骂! 合租从吵架升级到报警仲裁, 房东竟反被索赔

澳之网 澳之网 01-27 06:02

“中国人做饭味道像大便!”一包螺狮粉,直接引爆“租房大战”!



华人女房东在自己家做饭

却被中东租客冲下来怒骂!

一句话把人骂到破防!

双方从口角升级

到报警、换锁、仲裁!


01

“中国人做饭味道像大便!”

澳洲华女将卧室租给中东移民,

结果引发“大战”...


在家煮螺狮粉竟引发合租大战!


近日,一个华人房东在自己家里做饭,结果被中东租客冲下来指着鼻子骂:


“你们中国人做饭的味道像大便一样。”



Lily住在悉尼西区一栋独立屋里,跟男友一起住其中一间卧室。


2024年5月,她把另一间卧室分租给一名中东裔男性租客A。他们没有签正式书面合同,只是在手机短信里确认了最少租住期6个月。


前几个月都相安无事,直到10月末某个下午,男友在家煮螺狮粉,租客A突然情绪爆炸,直接冲下来,捂着鼻子开骂:


“你们中国人做饭的味道像大便一样。”



这一句,谁听了不炸?这已经不是“味道重不重”的问题了,这是带着侮辱、带着攻击、带着明显冒犯的指责!


Lily回忆说,对方一边捂鼻子一边骂,说螺狮粉要了他的“命”。


更离谱的是,对方当天晚上还发起了书面投诉,说“一股很重的做饭气味进入了我的卧室,这种气味一直存在,已经影响到我的舒适度和正常休息”,还指责做饭没开抽油烟机、关了窗户,并威胁说:



“如果这个问题继续存在,我将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正式投诉。”


Lily当然忍不了,她觉得合租本来就应该互相包容饮食习惯,而且对方这说法带着种族歧视的味道。


她也否认自己煮螺狮粉时没开油烟机、没开门窗。



她直接回怼:“我真的觉得很荒谬,到底是哪个部门要来干涉我在自己家里做饭?”


然后她下了逐客令:房间她要收回,让对方另找住处,她会给足够时间。


冲突第二天,Lily律师正式通知A:需要在11月28日,也就是租满6个月时搬离。对方却想继续长租,被她拒绝。


从这一刻起,Lily说,“之后就没有让我‘安生’过。”



对方开始各种投诉:卫生间“不干净”,要求必须保持“24小时随时可用的清洁状态”。


Lily说她只能每两周集中清洁一次,根本不可能做到随时打扫。


接着租客说要“找人来打扫”,费用要房东承担。Lily拒绝,觉得不合理也不符合之前约定。


矛盾越滚越大,A甚至开始在房间抽烟,还把烟头丢进马桶。


Lily问他,他直接否认:“这个房子有三四个人抽烟,怎么知道是我?”



更恐怖的是,Lily说对方还讲过一句话—“要弄死我”。


这哪还是租客?这已经变成心理恐吓了!


11月29日,A终于搬离,但他留了一套床单在屋里,说“还没搬完”,并且用“房东不能随意赶走租客”为理由,主张自己仍有居住权。


Lily崩溃了:“这不是整我吗?”她一气之下改了电子锁密码。


结果对方报警,警方介入,要求她不得擅自更换电子锁密码。



更魔幻的还在后面:Lily发现A后来不时回来,把灯打开,把水龙头打开,然后人走掉,还拒绝承认是自己做的!


合租合到这种程度,真的就是精神折磨!

02

中东租客索赔$1.5万反咬一口?

网友们一句话点醒所有房东!


如果你以为这件事最离谱的部分是“螺狮粉像大便”,那还是低估了现实。


真正让人血压爆表的,是后面的索赔$1.5万澳元!


Lily当时为了让租客搬走,向新州仲裁庭(NCAT)申请对方搬离。


结果租客A直接反诉,说房东没有在租期结束前3个月通知,侵害了租客权益,然后列了一长串索赔项目,总金额约$1.5万!



A的说法包括:房间里有$4000澳元现金和价值约$2600澳元的戒指“被盗”;还要房东赔偿他寻找新住所费用约$2400;以及购买冰箱和部分生活用品的支出。


更夸张的是,他还说房东曾关闭空调,导致他身体不适、无法工作,于是提出约$6000澳元误工赔偿!


但与此同时,他却拒绝支付搬走前两周租金,以及搬离后继续占用房间产生的费用。



他在短信里说,同意房东用押金抵扣两周房租,但觉得短时间内被要求搬走“令人意外且毫无准备”,钱要留着找新住处。


Lily听完当然爆炸:“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反倒讹上我了!”


她强调自己没拿对方的钱和东西,是对方搬走后她才进屋查看,屋里只剩床单。


截至1月初开庭,Lily说对方拖欠了5周房租。但她也表示,只要对方愿意撤回赔偿要求,她也不想再计较。



法官要求租客在今年1月前提交完整证据,证明索赔合理性,但A最终只提供了报警记录和皮肤敏感的医生证明信。


Lily表示:新州法规保护租客权益没错,但也给了部分租客“钻空子”的空间,只要对方懂法、不配合,房东就只能被拖着!


她说:“现实中,被耗尽精力、被反复折磨的,反而是房东。”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也基本是一边倒的态度,大家都在强调一个点:不签合同真的等于给自己埋雷!


有人直接说得很硬:


“所以为什么不签合同就让其搬进来?特别是老外..家是自己的..走法律只有合同可以保障自己!”



也有人表示:


“若嫌中餐臭难闻就永远不要吃!真作。”


当然,也有比较理性的声音提醒房东要规范:


“房子如果不是二房东,应该需要签合租协议,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避免扯皮。”



还有人直接总结一句,戳中痛点:


“分租自己住的房子 得不偿失”


看完这几句评论,我真的觉得很多在澳洲的华人房东都会沉默几秒。


因为这不是“别人家的故事”,这就是现实里随时可能发生在你我身上的事!


03

小编结语


合租不是不可以,但真的别太天真。尤其是自己住的房子分租出去,生活空间混在一起,摩擦概率直接翻倍。


一旦遇到“较真型”“钻空子型”“情绪爆炸型”的租客,房东真的会被拖到身心俱疲!


所以最后给一句最实用的提醒:不管租给谁,不管对方什么身份,合同、规则、证据、沟通记录,能留就留!


别嫌麻烦,因为真出事的时候,你会发现—麻烦的不是签合同,而是不签合同后的那一堆烂摊子。


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澳洲印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 [email protected]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你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登录

    推荐阅读